新闻中心

以专业服务与客户满意度的最高境界为目标而不懈努力

你当前位置 熊猫体育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专利对于国内的互联网或者pp电子软件创业公司重要吗?

发布时间:2023-10-28 15:56:08    阅读量:

  pp电子官方网站刚创业的技术型公司,最大的问题是生存,从这个角度,申请专利,尤其是海外专利,要耗费巨资,有点鸡肋。

  但考虑到公司的发展,要建立一定的竞争壁垒,那申请专利是必须的。这是一个长远战略,对公司是必不可少的。

  折衷的办法是,先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如果业务有起色,1年之内利用优先权的缓冲再在国外申请。

  以上是六年前的答复,最近看到共享充电宝企业间以专利侵权为由互相诉讼,又写了点文字,和问题有关,就补充在下面:

  据媒体报道,共享充电宝创业企业专利大战开场pp电子,来电科技和街电科技互相诉专利侵权,来电科技申请了多项专利,而街电科技则从一家第三方公司购买了不少专利。对于本案的是非曲直,因为案件已经交由司法裁判,相信法院自有公论,这里仅想讨论一个问题:共享充电宝企业能依靠专利消灭竞争对手吗?

  我的观点:有可能,但单靠押注专利就想消灭竞争对手的,风险也不小。理想状态下,专利权人提起侵权诉讼,法院依法审理,如果构成侵权的,直接判决停止侵权,胜负即分。但现实往往比较复杂,最大的不确定性还在时间,专利诉讼非常耗费时间,有钱的公司可以花钱拖时间,对平均寿命很短的初创企业而言,极端情况下,可能专利权人的公司都倒闭了,官司还没结束。

  以下是专利侵权案件的常见流程:专利权人起诉竞争对手侵权后,有经验的对手一般会先到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提起无效程序,专利法中有十几个条款涉及专利无效的,如果找到专业的专利律师并且进行过仔细技术检索的,找一个理由提专利无效申请并不困难。一旦专利无效程序启动,审理侵权诉讼的法院有可能会中止审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一般会中止,发明专利如果找的律师比较专业,无效申请的理由靠谱的,也会中止),等专利无效程序走完再恢复案件审理。

  专利无效行政程序的审理一般需要半年左右,裁定出来后,不服的一方可以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认定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裁定无效,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一审时限一般为6个月之内,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审的时限一般在3个月之内。此外,文书流转和当事人上诉的期间,可能加起来还需要3个月。也就是说,一轮完整专利无效的知识产权诉讼,时间大约需要1年半。另外,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无效行政程序是可以反复提的,只要是法定理由,此时,前面说的三道程序还可以再来一遍,审限和时间一样。

  当然,审理专利侵权案件的法院也不会很机械,实践中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裁定专利有效的pp电子,审理侵权案件的法院多数情况下就会恢复案件审理了,如果专利被无效并进入行政诉讼的,才会继续中止审理。另外,法院如果认为第二次再此提起的请求纯属缠讼拖延时间的,多半会不再中止案件审理。但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尤其是涉外案件,确实存在法院等所有的程序都走完再审理侵权案件的情况。

  因此,对于科技领域的创业者而言,仅仅依靠专利阻挡竞争对手就可能存在竞争对手拖延时间的风险。TMT领域创业的两个特点会放大时间风险:第一、产品迭代快。这意味着创业者会不断改良产品,改良的目的可以是用户体验,也可以是规避专利技术。如果产品改良后成功绕开专利技术的,虽然可能还会有侵权赔偿,但专利权人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这样专利权人的产品就可以占领市场的主要维权目的就会落空。

  第二、市场格局快速确定。TMT领域的创业,一般一两年内就会确定市场格局,如果在竞争中失利,丢失了市场份额,那么即便最后赢得专利诉讼也会为时已晚,因为专利打击最有效果的是在竞争对手的高速成长期,错过这个时间点,专利权人占领市场的目的也就落空了。

  最后,本文的目的并不是告诉创业者专利不重要,事实上,在硬件领域,专利的重要性远高于商标和版权。虽然专利申请需要的时间不短(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最快也要两年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授权的时间虽然短,但以之起诉竞争对手时会面临更长时间的技术性拖延),但任何智能硬件领域的创业者都应该把核心技术申请专利,即便不为打击竞争对手,也可以在对手用专利骚扰你时有武器反击。本文的目的是告诉创业者,单靠专利可能无法打败竞争对手,因此除了把核心技术申请成专利,创业者还是应该把快速推出迎合市场需求产品的执行力放在首位。

  - - “不重要”(特别是对互联网企业)是因为,专利总的来说不是互联网或软件公司的竞争优势来源pp电子,因为这种公司的胜出靠的是执行能力、产品推向市场的速度(即Time to Market)、产品更新速度、(持续棒的)用户体验、和没有短板。即使有专利,通常互联网或软件公司也没有动力去告竞争对手,因为没有意义。

  相反,非常依赖专利的是制药,因为药厂(特别是辉瑞、拜耳这样的顶级药厂)胜出靠的是经过多年大投入研发出来的少数“一鸣惊人”(即blockbuster)产品,而且产品的疗效通常完全依赖一种活性成分。只要该成分的分子式用一组(甚至一个)专利保护起来,公司将来10年左右就靠这独门技术看着大笔利润入账了(专利保护期20年,从申请起算,但拿到授权通常3-4年过去了)。可以想象,这种成功,和互联网/软件公司的成功简直是阴阳两极,药厂的模式反而似乎和VC有些神似。所以,大药厂通常非常喜欢专利,支持各国对专利进行严格保护。

  相比,对专利既爱又恨的是硬件(机械、电器等)和电信企业。他们通常自己通过研发有大量专利,但是同时又永远冒着被人告侵权的风险,如果输了就赔一大笔钱,甚至被法院要求产品暂停出售。输了的,不甘心,就再想办法去找别人告(比如2006-2008年高通告诺基亚,诺基亚赔给高通20多亿美元;现在诺基亚告苹果;然后苹果又告了HTC)。被告怕了,或看到别人被告,就砸钱申请大量的专利组合。大家都搞军备竞赛pp电子,让专利律师赚很多钱。(当然军备竞赛不全是坏处,有货真价实的技术,才有胜人一筹的专利。互联网,GPSpp电子,都是军备竞赛时期的产物)。因此,硬件和电信企业经常游说政府降低专利申请和诉讼的成本。

  - - ”也重要”是因为软件企业仍然时不时被人告侵权,那时专利组合可以用来反诉,进行自我保护。虽然自己手里的专利少,但考虑两点:(1)对方可能是产品繁多的大企业,这样有很多点可能被反攻;(2)小企业应该考虑将专利放在一起,形成一个类似“北约”的共同防御体系--即一旦有盟友被告了,任何体系内企业的专利都可以借来用于反诉(当然成本应该自己承担)。最后,在中国申请专利目前还是相对便宜的(成本约是美国的1/8,而且政府常有资助)。

  在一个营销制胜的市场上,专利只是大公司用来证明自己创新能力和防御专利进攻的一种武器。即使在一个知识产权保护非常严格的市场上,专利也通常不是用来保护小公司成功的东西,倒是可以用来偷袭大公司,发笔横财。

  短期内不重要,专利分为防守型和进攻型。国外有一些专门以做进攻型专利为生存的公司,国内目前还不存在。包括华为等公司的专利,也是以防守为主。

  为什么不重要,小公司,你可以大胆抄大公司的,大公司也不会来告你,因为没有利益,专利赔偿额是根据侵犯专利的产品收益来计算的,如果来告反而是好事,赔不了多少钱,还免费帮你做广告。当年DVD专利在前期的时候,国外专利厂商根本不理中国厂商,反而有意让市场做大,等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可以收专利费了。

  等创业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有做大的趋势的时候,就要高度重视专利了。因为没有专利保护,公司越大越危险。可以先从国内专利做起,中国市场大,可以有效利用中国市场的杠杆效应,逐步转向做PCT专利。

  专利就好像富豪俱乐部,你还不是富豪的时候,无所谓,但你想成为富豪,就要靠这个通行证,否则要交很高的入门费。

  有些人想通过专利进攻来获利,目前是不现实的,小公司和大公司打官司,大公司会通过各种法律程序拖死小公司的,耗不起。如果专利数量少,即使申请下来了,也很容易被判为无效的。大公司都是在某些领域形成专利池,让对手防不胜防。

  2. 从自己认为自己创造了新技术方案时(无论有没有用于自己的产品)开始做申请;

  3. 公司的战略资产:获取创新声誉;降低被诉风险;潜在的资金收益用于再创业或团队转型;专利许可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