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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电子申请专利后尚未得到授权时被人抄袭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10-28 15:55:20    阅读量:

  pp电子首先,需要区分三种不同类型的专利,发明专利此种情况下的保护,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是存在差别的。发明专利须经实质审查(检索在先文献明确其创造性、新颖性,检查说明书是否能够支持权利要求),所以一般情况下,技术含量是能够得到保证的。但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经过实质审查,类似于登记备案制,只是形式上审查一下是否符合材料要求就可以了,具体能否实施或受保护,取决于授权之后向专利局申请出具的检索评价报告。这份检索评价报告,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言,是非常非常重要的,直接决定你能够使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作为武器。如果评价报告不乐观,那么你无法用该专利“维权”,问题多半出在你拿了欠缺新颖性的东西去做申请了。如果评价报告乐观,那么就可以继续主张权利了。实践当中,法院、工商、海关等均要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权利人,在提出主张时,附上此一评价报告。所以说,从根本上来说,你的专利能否得到保护pp电子,取决于专利本身的含金量。

  其次,所谓尚未得到授权:1.对于发明专利而言,是指已经公开还是未公开?2.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言,由于公开即授权,所以你的问题可能是指申请之后、授权公开之前。

  1. 未落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所以pp电子,你这个时候要明确“抄袭”到何种程度、“抄袭”的方式,很有可能你认为是“抄袭”(侵权)而实际上并不是。

  2. 早于专利申请日就已经自行在先使用,这时他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pp电子,如更早的技术图纸或方案、更早的产品样品或模具等等;

  3. 你的专利不具有可实施性unenforceable,啥意思呢?对于发明专利而言,被告会提起无效宣告程序,最终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判定你的专利三性不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对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而言,你没有提供一份由专利局出具的积极正面的评价报告,导致法院或者工商拒绝处理你的起诉或投诉。

  实质审查公开之后、授权之前,专利法给予临时保护pp电子,但是具体实践当中法院对此采取的做法是十分谨慎、严苛的——毕竟该发明专利的授权前景尚不明朗,如果最终未授权,被告会反咬原告,甚至还会闹“”去咬法官。所以,除非是非常“明确可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主张临时保护的案例,极为稀少,几乎难以遇到。

  当然,无论如何,在你的专利是可实施的enforceable的前提下,且对方也没有在先使用的实际情况,专利授权之后对方即不得继续“抄袭”,否则就是明显的侵权,你可以大张旗鼓的维权。但是,请务必注意:(1)可实施性enforceable & (2) 对方未在先使用。

  说到外观设计专利,其实还存在一种双重保护的可能,也算是著作权(也称版权)对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一种“补救”——如果你的外观设计符合著作权法的要求,那么就可以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实用艺术品),于是即使该外观设计专利尚未授权,你也可以依据著作权来维权,而不必等到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不过,尽管如此,也是存在一个缺点:尽管当前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但是根据最高院的几个判决的说理,某一外观设计同时又可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那么:在外观专利授权之前,可以援引著作权法保护;在外观设计专利授权之后,仅能援引专利法保护;外观设计专利十年效力终止之后,该设计design即公开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使用。

  “第十三条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实用新型不存在这个问题,授权才公开,申请至授权的这段时间你的专利技术对社会公众无贡献(还未公开)

  楼上的回答对于法律方面很完善了,自己的专利申请还没有确权的话,不能去申请保护;如果确权了,再看看是否确实有证据构成侵权。

  我想补充的是,现在可以考虑取证问题,将你认为对方侵权的所有证据先行保存;同时对诉讼对象、侵权损失计算、证据论证等,自己先行推演一遍,一方面是扩展自己的知识储备,另一方面要衡量如果发起诉讼是否可以取胜以及取胜后的执行是否可能。

  其实,从最早构思专利申请开始,就已经进入市场竞争环境了。要像经营一个企业一样来看待自己的发明创造,可能就不会提出本问题了。因为理性的专利申请,在事前就已经完成专利的检索、评估、后即预测、价值平衡等问题。

  区分好几个情况 首先不太清楚你说的抄袭是神马啊 别人也去申一个同样的专利?还是发生了使用你们申请了专利的方法or产品?

  如果前者的话 既然被你发现了对方应该也进到公布阶段了 如果你确定你们做的东西是相同的 按照不重复授权原则 应该只有一方能获得授权 先确认下它们的申请日(优先权日)在你的申请日(优先权日)之前还是之后 如果是你们申请在先 没关系的 他们应该是得不到授权的 如果对方申请在先 除非它的公开日在你申请日(优先权日)之前 否则的话只要和他有一点不一样 还是有机会授权的

  如果发现有人在使用你们申请了专利的方法产品 要确定你说的“抄袭”是不是真的抄袭 别人可能是之前自己做出来的呢

  如果在你们申请日之前他们有证据证明自己已经作出这个东西 或者已经开始准备制造了 有先用权的 即使你们的申请最后授权了 继续在原范围内使用也是不侵权的

  如果对方在你这个专利申请的公开日之后 授权之前的使用 可以等到授权之后要求(这个要求的权利是受专利法保障的)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额

  如果对方在你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之后 公开日之前使用 那么你无权要求对方支付使用费 但对方也无权在你的申请得到授权之后继续使用

  哎总之你说的语焉不详 很多事不能想当然 法律保护你 法律也保护别人的。。。。你还是找个专代所给你号号脉然后具体念叨吧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只有在授权后才获得专利权,如果构成侵权可要求对授权后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发明除了授权后获得的专利权,在公开后授权前还有临时保护权,可以要求实施你专利方案的人支付使用费pp电子,如对方拒不支付,则仍需在授权后诉诸法律。

  2、看对方是否将你的专利方案用于生产经营行为,即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依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3、如果行为符合第2点,实施的技术方案又落入你专利的保护范围内,在授权和临时保护期前,建议做好时间点监控和取证准备工作,一旦到达保护时间点立即保全证据,为日后维权做准备,还可根据需要随时发出警告函。

  如果你想说的是著作权意义上的抄袭,也就是说对方在看到你的方案后抄袭并发表论文,则要看该论文与你之前发表过的文章或专利申请文件的相似程度有多少;

  如果你想说的是对方用和你相同或相近的技术方案又申请专利,则要看他是否有所改进,如无改进的可主动提交意见陈述书给审查员以期阻碍该在后申请授权,或在其授权后将其无效,即使有改进,该在后申请一旦用于生产经营行为,则仍可能构成对你专利权的侵犯。

  5、上述都是基于你问题的字面含义,即在你专利申请提出后出现的抄袭行为做出的分析,如上面几位同仁说的,如果对方是在你提出申请之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