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1 12:06:28 阅读量:
pp电子原告王先生从事纹绣行业多年,于2017年10月17日获得“波形雾眉针”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随着纹绣行业的兴起,原告发现淘宝、天猫等购物平台逐渐有了大量和自己一样的专利产品上架售卖。pp电子经取证比对后,认为侵权产品具备涉案专利的全部技术特征,随即委托律师进行维权,并逐一起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杭州调解中心调解员在收到案件后仔细核对原被告产品后发现两者极其相似,于是积极与双方进行沟通。被告在收到调解员的告知后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并且表示愿意与原告代理律师进行和解协商。最终双方以8000元的调解金额达成和解,pp电子pp电子pp电子原告也于2023年3月3日对案件进行了撤诉。
下一步,杭州调解中心将进一步优化调解流程,pp电子充分利用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数智化功能,为当事人和调解员减负,为商事纠纷化解提速。